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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声明

2021-03-22 17:23:32 公示公告 被阅读34026次

近年来,出现冒用单位名义、伪造单位公章进行诈骗活动的事情,我单位特声明如下:

一、本单位所有商业项目均采用招投标形式对外发布。

二、任何冒用我单位印章所实施的任何商事活动,均与我单位无关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概不负责。

三、相关人士如不能确认单位合同、公章等真实性的,可电话确认(027-88117553),一旦发现上当受骗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四、冒用我单位名义、伪造我单位印章等行为,严重损害我单位的合法权益且可能涉嫌犯罪的,我单位将诉诸法律手段!

湖北财税职业学院

2021年3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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