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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蝉联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荣誉称号

2021-03-15 14:57:49 学院新闻 被阅读3154次

近日,学校喜获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奖牌和荣誉证书。根据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精神,学校再度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称号。

多年来,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,始终把文明建设纳入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日程,坚持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以创新校园文化为动力,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,不忘初心、砥砺前行,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,努力实现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更加健全、措施更加有效。师生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,知晓率、支持率高,学校文明风尚更加醇厚、教学水平更加优质。

为做好2017-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学校根据省文明办发布的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,对测评项目的6个部分190条测评标准进行逐条分解,将创建任务落实到部门,要求人人担责任,共同争荣誉;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张亮、分管副校长石玉红主持召开会议,专题部署并推进文明创建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统筹规划,积极动员开展创建活动;建立了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共同参与的24人专班队伍,分成6个工作小组,完成所有资料收集、整理工作,实现了创建工作有计划、有领导、有落实,切实取得创建效果。

我校再次蝉联“省级文明单位(校园)”荣誉称号,是在上级部门的重视指导和学校党委的周密部署下,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成果。学校将倍加珍惜此项殊荣,再接再厉,持之以恒开展好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。

(组织人事处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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